2023年,巍山县庙街司法所、永建司法所被大理州司法局命名为2023年大理州“枫桥式”司法所。近日,巍山县开展了两个州级“枫桥式”司法所挂牌工作。
近年来,巍山县司法局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硬件建设、履职能力、制度建设“三提升”工作,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新枫景”,创建了一批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司法所。
提升硬件建设质量
根据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内容和《大理州司法局2023年“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巍山县司法局进一步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落实司法所建设规范。
落实司法所人员保障。实行所长负责制,保障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含所长)不低于2名,且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无借调、借用等长期不在岗情况。
落实司法所工作规范。积极落实《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规范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和标识,保证外观形象规范、美观。通过硬件设施改造,实现业务用房与业务职能相适应,规划布局更加合理,环境设施整体提升,设备功能方便群众。
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三级调解网络与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网络,打造“综合性”“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平台。
打牢调解工作基础保障,开展“以案定奖”“以奖代补”,目前2022年度奖补资金10万元、2023年度奖补资金34.998万元已全面兑付到位。
定期组织专业培训,2023年9月组织司法局局长及4名司法所长参加“2023年全省司法所长集中轮训班”,定期不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学习运用,提升调解员“以法衡量的能力”“以法量案的能力”和“以案释法的能力”。2023年,全县11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2445件,调解成功242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切实筑牢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严格社区矫正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从严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全面贯彻落实《大理州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做到报到登记立即造册建档、日常生活经常走访教育、特困人员及时帮扶救助、重点对象落实必接必送,防止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有效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加强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广应用“云智调”系统、安置帮教系统等数智系统,实现1990名在职调解员电子证件申领率100%,人民陪审员系统在册率100%,云智调系统案件录入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同时坚持以硬件建设为支撑点,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切实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积极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自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巍山县司法局及各司法所紧盯“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运用“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实现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1+1>2”的功效,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工作,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在全县蔚然成风。
提升制度建设成效
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各司法所积极指导辖区调委会健全完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重大纠纷讨论、例会、回访、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制度。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案件,建立了司法所按月报告制度,同时每月召开命案防控工作分析研判会,对影响社会稳定及具有命案发生风险的矛盾纠纷进行按月排查和分析,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的成效。2023年以来,未发生因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的矛盾纠纷。
完善司法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责任分工、考评体系,形成内容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在今后工作中,巍山县司法局将秉持司法行政人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更多更靓丽的“新枫景”,为建设平安巍山、法治巍山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