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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营商“法治沃土”——宣威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4-05-23  责任编辑:汪雨春

源头解纷,减轻企业诉累,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强化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全链条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能动司法 护企远航

“我辛辛苦苦养了一场猪,现在还要我赔钱,我不同意!”徐某情绪十分激动地说。

“我们让他们代养的猪病死了大半,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养殖公司也十分委屈。

宣威素有“中国火腿文化之乡”“中国火腿美食名城”等称号。近年来,随着火腿产业的发展,企业与农户合作代养生猪模式迅速推广,生猪代养合同纠纷也频发。某猪业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生猪代养合同,因代养生猪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双方产生矛盾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案件评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衡量各方利益,从保护地方名优产品长远发展,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通过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涉诉企业还自愿额外拿出部分费用处理其他未诉至法院的代养户之间的纠纷。

企业的所需所盼在哪里,法院服务的切口就对准哪里。简易程序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企案件生产经营评估,搭建与金融局、工商联、工会等“法院+”多元解纷平台……宣威市人民法院硬招频出,全力以赴优化营商“软环境”。2024年,涉企案件平均审理用时较2023年同期缩短12.35天,支付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7天。近三年,共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评估5000余件次,聚焦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发放企业诉讼风险告知书6000余份。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送法进企”“巡回审判”等40余次。

打击犯罪 让企安心

“被告人程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程某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

程某甲、程某乙两人为货车司机,两人承运废旧钢铁至某钢铁有限公司时将各自的货车进行改装,通过在货主处过磅时人为调节过磅货物差值后,秘密窃取差值部分货物;或在运输途中秘密窃取货物,再人为调节过磅差值后交付收货钢铁公司。对于两人实施行为,公诉机关认为第二种行为只成立民事上的侵权,即便构成刑事犯罪,构成的亦是诈骗罪,且两人于案发后已赔偿钢铁公司的损失,应定性为诈骗未遂。

宣威市人民法院受理后,认定该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当追诉,遂向公诉机关发函,建议以盗窃罪对两人实施的第二种行为进行补充起诉,公诉机关采纳法院建议进行了补充起诉。

坚持涉企犯罪“露头必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共审结非法经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件;审结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件。

善意执行 助企纾困

“法官,徐州某公司有意租赁宣威市某煤业有限公司的洗煤厂,我们的运输费可以执行给我们了吧”。

这是一起十年前的案件。2014年,冯某等129人申请执行宣威市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下欠运输费用225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债务缠身,产房设备也因其他债务纠纷被其他法院查封,财产变现难,其名下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承办人收到反映后,随机联系了徐州公司并告知了宣威市某煤业有限公司涉执行案件标的大,案件多,尤其是涉案农民工129人的运输费用的处理问题。经徐州某公司负责人查看洗煤厂现状后,表示愿意租赁该洗煤厂且有能力处理好农民工运输费用相关问题。

洗煤厂要复工复产,需要被执行人补办已过期的生产经营手续,且需宣威某公司所在街道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复工复产。为此,宣威市人民法院先后召集相关部门在该街道召开三次工作协调会,相关部门同意在徐州某公司对洗煤厂的配套设施按要求整改完毕后,该厂可复工复产。次月,承租方徐州某公司既对该洗煤厂开始了复工复产的前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而这,只是我们无数善意执行的一个缩影,在执行某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对被执行人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冻结。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发现该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此前生产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最近未正常生产是由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被要求停止生产,现在采矿许可证被法院冻结,更是火上浇油,步履维艰。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主动充当“联络员”,积极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沟通协调,在不解除采矿许可证冻结的情况下,为该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