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持续推出系列护商、暖商措施,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治引领完善机制
下“深功夫”营造高标准营商环境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民事审判庭为牵头部门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力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方案》,建立法官直接联系企业制度,组织20名法官联系辖区内规上企业、限上企业22个,开展司法需求走访调研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实时了解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司法需求以及法治保障要素建设情况。
开设涉企业纠纷办理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诉讼服务引导、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保全鉴定等“一站式”集约服务。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拓展司法服务企业的时空维度,实现诉讼服务24小时超长“待机”。
凝聚合力优化服务
下“真功夫”营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积极与工商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企业在市场运行、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向工商联、商会等进行通报,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破产企业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与县政府办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为重整成功或和解结案的企业建立常态化、专门化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重返市场 。
与澜沧县财政局联发《关于企业破产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将无产可破案件的破产费用纳入地方财政保障。加强与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提升“点对点”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质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派驻律师值班,为符合条件的涉诉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及援助。
立足实际延伸司法职能
下“实功夫”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按照审判执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涉企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依法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922件,涉案标的3.64亿元,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办结涉企执行案件92件。
坚持以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为抓手,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司法措施应对等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提示》《关于企业劳动争议风险点及防范对策》等5项司法服务措施,帮助企业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发布2023年度2期4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