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以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为“小切口”,助推法治楚雄建设。2017年率先在云南省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目前,共734家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1313名,参与涉法事务2.9万余件次,提供业务咨询4533件次,审查合同协议4794件次,其他文件5441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讨论462件次,行政应诉508件,纠纷调处5686件。
队伍建设专业化
制定《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压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员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等事项由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后,按程序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才实施,报请政府常务会审议事项必须有起草部门党组会会议纪要。
把牢政治方向,把政治素质作为法律顾问第一要求,必须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原则上必须是中共党员,对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一律不予聘用。目前,所聘请的法律顾问党员人数占92%。
每年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或讲座,目前已组织7场次2500余人。2021年,作为楚雄州政府法律顾问的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考评体系规范化
制定《楚雄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考评量化标准,按照“谁聘任、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从职责履行、服务质量、执业规范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对所聘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聘而不用顾而不问”难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
审核流程标准化
创新实施“五步”工作法,即“部门意见+法律顾问意见+内部法制机构意见+集体决策+其他”的审查模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按法定程序进行。
实施“12345”工作法,即坚持“一个原则”,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遵循“两个必须”,凡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或报请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三审制”,对简单的事项由法律顾问室进行初审,对疑难复杂的事项由法律顾问进行集中审,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由“法律顾问+专家+其他”的模式进行全面审;实行法律与政策、整体与部分、日常审核与年终考核、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四个统一”;聚焦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内容“五个重点”审查。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行”,既提出法律上的疑点,又给出可行的解决思路,寻求有效的操作路径。
履职保障精细化
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7项保障措施,从经费保障、履职保障、享有权利和参与会议等方面全面优化。
要求全州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也可多个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需有关单位配合的应当予以配合,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及内部资料;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必须列席政府常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监督管理常态化
创新构建“两横两纵”立体型监管模式。“两横”,即州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对州级部门进行监管,县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对县市级政府部门进行监管。“两纵”即州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对10县市政府进行监管,州级政府部门负责对本系统进行监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近年来,共开展督导调研17次,发出整改通知13次,约谈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