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定,对全省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省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领域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省法学会。
11.完成中央政法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省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紧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主线,聚焦“管住人、管住事”,既立足当前、解决好影响安保维稳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创新理念方式,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做实专项督查和蹲点驻守督查,推动安保维稳各项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并以此为牵引带动全省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云南的安全稳定支持保障了全国的安全稳定(涉密内容已按要求删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本级
2.云南省法学研究中心
3.云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1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860196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00023.06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1939.39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合计减少2016882.05元,下降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55022.40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的项目较2021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不变;事业收入不变;经营收入不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其他收入增加138140.35元,增长216.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同系统非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8570347.01元。其中:基本支出38743416.47元,占总支出的56.50%;项目支出29826930.54元,占总支出的43.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合计减少2322420.04元,下降3.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30037.12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人员变动和工资标准调整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152457.16元,下降19.34%,主要原因由于开展的项目较2021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43416.47元。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30037.12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34331.35元,占基本支出的88.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9085.12元,占基本支出的11.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26930.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202700.8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7152457.16元,下降19.3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支出7202700.8元(涉密项目);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460617.31元,用于平安云南建设、综治维稳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云南省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法涉诉及案件评查工作、云南省法学会业务开展等工作;
3.死亡抚恤支出420864元,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死亡抚恤;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元,用于统筹协调打击涉烟犯罪工作;
5.边海防支出1427500元(涉密项目);
6.事业运行支出15248.43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补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6110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减少2077896.90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8304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平安云南建设、政法综治维稳业务、云南省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涉法涉诉及案件评查、云南省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
2.国防(类)支出142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涉密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596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记实、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2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5.其他(类)支出72027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涉密项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000元,支出决算为27260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6837.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000元,支出决算为27260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683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暂停出国;二是省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403.09元,下降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7.09元,下降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96.00元,下降51.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综治维稳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州(市)、县(市、区)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3085.12元,减少140098.76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省委政法委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89660181.38元,其中,流动资产3335687.49元,固定资产58244615.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78750.80元,无形资产18001127.7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090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79989.16元,在建工程减少8638849.20元(流动资产2022年较2021年增加375389.52元,无形资产2022年较2021年增加135525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27平方米,账面原值15800000.00元(处置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历史遗留问题,修正重复记账);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86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1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1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8400.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57%(以上数据不含涉密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省委政法委决算支出中所包含维护社会稳定和涉法涉诉等相关项目被云南省保密局认定为涉密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相关内容未作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附件: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