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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司法局:“四个聚焦”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04  责任编辑:资朗

近期,昆明市石林县司法局通过“四个聚焦”,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贡献司法力量。

聚焦教育主题 增强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教育矫正治本作用,石林县司法局制定2023年度社区矫正教育学习计划。教育学习计划分别从入矫教育、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三个方面入手,对教育内容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要求各司法所要把教育学习贯穿于社区矫正全过程,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每月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如何处理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内容,以具体化、清单化、责任化的方式认真抓好落实,做到“规定动作”有深度,“自选动作”有特色,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纪律意识,增强道德素养、法律意识和感恩之心,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聚焦日常走访 精准送法

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实地查访工作,全面掌握矫正对象当前状况和普法短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法上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连日来,板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走访+普法宣传”工作,并对在册人员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情况,再次进行深入摸排。

在走访中,工作人员着重强调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必须配合监管工作,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再宣传、再教育,强化其规矩意识、法治意识。

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地走访和普法宣传工作,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聚焦警示教育 提质增效

1月30日至31日,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未经请假批准,私自外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石林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经过信息化核查,根据规定,决定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警告处罚并加强监管。

石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向冯某某宣读《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同时对其开展了社区矫正警告专项谈话教育,严肃警告再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

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被训诫、被警告等案例,要求矫正对象引以为戒,杜绝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

聚焦公益活动 转变角色

近期,石林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卫生大扫除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从而进一步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摆正心态、定位自我,坚定融入社会的信心。

聚焦各类时间、活动节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辖区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变身为法治宣传员,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通过这一举措,让社区矫正对象由“违法者”转变为“知法者”“守法者”和“普法者”,从而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下一步,石林县司法局将继续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探索“矫正教育+普法宣传”新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普法、精准普法,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性,真正实现“收得下、管得住、矫得好”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