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楚雄州武定县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紧抓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薄弱点精准发力,开展靶向普法,确保普法走深走实。
送法上门应民需
全县基层普法工作队、乡村振兴驻村干部、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义务普法宣传员、县级各部门普法队伍借助“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和法治体检活动,做到送服务到村、送法律到家、送政策到手。
立足重点对象,采取“四抓”手段。抓实“关键群体”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筑牢安全防火墙;抓牢“关键对象”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抓实“留守人群”法律宣讲,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抓好“特殊群体”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及家属的学法用法工作,运用民族语言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听得懂、学得会。
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意识和观念。武定县人民法院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或公开宣判进村(社区)、偏远山区、民族地区。把发生命案的村(社区)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武定县公安局在日常接警、治安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讲,把普法活动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家校联动共学法
压实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普法工作责任。运用校领导班子会、职工会、校园广播、法治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范电信诈骗、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带法回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引导学生把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带动家长学法,构建校园、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普法宣传新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优势。武定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化“检校共建、法护成长”活动,加强校园普法工作;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结合办案实际,采取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增强其尊法守法意识。全面铺开对接全县中、小、幼学校,将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社会教育资源,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断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次到学校开展法治课或法治实践活动。
文艺普法涨热度
举办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号召广大文艺爱好者、工作者和法律专业人员,将生活中具体案例艺术化,壮大法治文化能人队伍,为节目创作和编排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支持各乡镇深入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把法律知识编成适合农民口味的文艺节目,采取编唱法治山歌等方式,组织好文艺宣传队深入乡村进行法治文艺演出,突出地方特色,把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有效融入地方特色文化当中,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本着“我把生活演给你看”的主旨,把法治宣传与日常生活的真实片段搬上舞台。
加强重要节日节点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等普法责任制,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全国传统节日和猫街镇举办“正月十五赶猫街”千人跌脚会,田心乡举办“三月三”民族传统节,东坡乡举办“四月八”泼水节,白路镇、狮山镇举办彝族火把节,环州乡举办“十月召”丰收节等民族传统节日为重点,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28”民法典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阵地展新颜
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融为一体的乡镇法治文化长廊(街)、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走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搭建方便群众零距离接触的、更生动的、更接地气的普法平台。进一步提高已建成的县、乡(镇)、村(社区)开放式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的使用率和影响力,不断延伸触角、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提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
营造全县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在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区、文化广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和机关、社区、学校、医院、窗口服务单位等重要场所张贴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情况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
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公共场所LED大屏、电子显示屏等制作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和乡镇所在地、行政村(社区)、组集中办公区、人口密集区、出入口等显眼位置设置固定的法治宣传标语标识设施和宣传栏。组织电影放映队到乡村进行专题法治电影放映。结合武定民族特色,通过墙体绘画、标语等形式,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用好各类群众活跃度较高的村组微信群,推送法治标语、法律常识、以案释法、法律故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