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盯全市检察机关普法工作短板弱项,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好挂联镇沅县的普法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让普法宣传有“力度”
将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专题研究4次,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普法领导小组,明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主任,政治部、办公室、第九检察部为成员的专项普法办公室,制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普洱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十六条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压实责任,将履行部门职责与开展专项行动到结合。
主攻重点对象,让普法宣传有“厚度”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察办案环节释法说理。结合检察职能,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贯穿于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围绕重点区域和对象分类施策,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要求。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普洱市2023年度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启动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并到居民家中宣传法律法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到挂联镇沅县恩乐镇、勐大镇、文况村,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导调研。通过院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落实,形成抓普法的综合推进机制。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让普法宣传有“深度”
坚持真抓实干,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紧密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把《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依托不捕不诉案件“双向”释法说理机制,重点向被害方阐明不捕、不诉理由。将法律宣传贯彻于息诉罢访全过程,培养群众法律思维,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减少社会矛盾。在庭审说理过程中“以案释法”,注重公诉意见书的说理性,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过程,把庭审作为检察机关普法的前沿阵地。
打造多维格局,让普法宣传有“广度”
注重与时俱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报纸、网络等媒介开展普法动态宣传,不断扩宽普法宣传的宽度和广度,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互动解读,使普法更接地气、更喜闻乐见。
设立援助律师值班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提讯室等法律服务站所,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普法实效。
制定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依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等14个普法强基专题活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到普洱一中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学生现场讲授法治课。
打造未检特色宣传品牌,思茅区“小茶花”未检团队荣获2022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茶城未检”团队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
贴近基层群众,让普法宣传有“温度”
通过“宪法宣传周”“检察开放日”“五进”活动等,到边境村寨、校园、社区和企业,开展打跨、禁毒、反诈、综治、食药环、涉农、信访、送民法典进民企、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聚焦重点任务,突出抓好重点内容普法。
切实履行挂联单位职责,与镇沅县委政法委共同牵头组织召开镇沅县政法各单位和省、市级18家挂联单位联席会议,与会单位统一了思想,达成共识,找准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普法工作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结合“法治进乡村”大宣讲活动发挥检察职能,制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于9月底前到挂联的镇沅县各乡镇,结合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分类施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以普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为抓手,推动学法普法向基层延伸。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服务,以张贴法治宣传横幅和设置法律咨询点等形式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制作法治教育网络课程1部、公益广告1个,受众人数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