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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法典。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如果您曾经遭受过或现在正在遭受家暴、面临家暴的威胁,您可以向您或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反映、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丽江市首个家庭暴方庇护所已经挂牌成立,将为遭受家暴侵害,暂时无法回家的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加害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暴零容忍,不要让家成为“最危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