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村在围绕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中,强化党建引领,通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走出一条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善治之路,为洱源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乡村治理新路径。
自治为基,激活“民善于治”的内生动力。三营镇郑家庄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施由1名党支部书记、2名村民小组长和7名民族议事代表组成的“1+2+7”村民议事制度。
在此基础上,结合村庄治理实际,创立以郑家庄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圆心,以党支部和村民小组为内圈,以民族同心议事代表为外圈“民族同心议事制度”。讨论事项由村民提议、支部委员会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最后交由民族同心议事会来决议,形成集村民提议、支部商议、党员审议和民族同心议事代表决议为一体的治理机制,提升郑家庄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同时,制定以“文明郑家庄七字歌”为内容的自治规约,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原则,创新多民族议事决策、多民族当家理财、多民族约定村规、多民族群防群治4个“多民族”制度,实现民主议事、阳光操作。多民族约定的村规,达成村民共识,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激发村民公共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构建良好的乡村秩序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法治为本,强化“以治成善”的硬实力。郑家庄始终坚持依法治村、群防群治,制定了以“民族代表议事”和“治安联防轮守”为特色的村治制度。成立治安联防队,进行治安巡防,每组联防人员负责值班一周,形成“我为全村守一周,全村为我守一年”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治安联防队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组建调解小组,调解矛盾纠纷,让村民在“闲话家常”中化解纠纷,实现“四有七无”和谐村,即:“治安有人防、信息有人报、纠纷有人调、留守家庭有人关照”“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邪教组织活动、无黄赌毒现象”;充分发挥文艺队、老龄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出村”。20多年来,郑家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未发生过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被省委、省政府作为“依法治村一面旗”典型推广。
郑家庄大力开展“守法之家、道德之家、友好之家、高尚之家、节约之家、和谐之家”等文明乡风创建活动,在发展上互帮互助,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做起了中药材生意,目前全村7个民族中都有人从事这一行业,每年仅中草药营销年收入就达700万元,占全村总收入的50%以上。
在郑家庄的影响带动下,周边各村近千余人融入中草药材营销,遍布北京、上海、新疆等地。通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在三营集镇形成滇西北最大的中草药材集散地,每年中草药材营销收入近亿元。在生活中形成尊老爱幼、团结和谐的新风尚,1987年成立老年协会,每年组织老年人外出旅游,重阳节组织老年人聚会摆“九九敬老宴”。在2010年成立中青年民族团结和谐上进联谊会,村里大小聚会都由联谊会操办,成年男子组成治安联防队、女性同胞组成阳光文艺队,通过各个组织间互融互补,形成了凝聚和团结各方力量的强大组织体系。全村形成一种团结友爱、孝老爱亲、诚信谦让的优良传统。

郑家庄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三治融合”的善治之路得到各级认可。2006年,被列为全省第一批民族团结示范村;201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15年云南省委做出《关于开展向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学习的决定》;2015年,省委宣传部授予“云岭楷模”荣誉称号;2016年被确定为“大理州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2016年,郑家庄党支部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7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9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015年10月25日,央视新闻联播发表短评,称郑家庄是“一个民族团结的村庄范本”。郑家庄成为洱海源头的幸福之村、美丽之村、团结之村、民主之村、法治之村和特色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