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检察窗口 > 正文
红河州检察机关:“食”刻履行检察职能 筑牢“舌尖”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3-12-12  责任编辑:汪雨春

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红河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采取多项措施,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金平县农贸市场积极参与金平县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宣传,特别就勿采勿食不明野生蘑菇、制止食品浪费等方面进行倡议,并现场接受往来群众咨询答疑。

专项整治,还原食物“本色”

为更好地提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效果,确保群众能在第一时间熟悉掌握新规。河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来到河口广丰农贸市场、河口福鑫超市,共同向市场负责人、超市负责人、销售摊宣传新规,引导规范经营。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得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工作人员来到农贸市场与超市销售肉类和熟食的摊点,通过现场查看发现部分肉类及其熟食区的摊位上仍有摊贩在使用生鲜灯照明。

工作人员实地到食用农产品经营点查看“生鲜灯”使用情况,同时发放宣传手册,以现场指导整改等方式,让食用农产品市场负责人及销售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新规定,及时更换成接近自然光的照明设施,商品呈现出了真实样貌,百姓选购时看得更清楚、买得更放心。

督导检查,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到两家包保单位开展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督导组先后前往红河州红苑后勤服务中心、华星幼儿园,听取了两家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从“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逐项开展现场督导。

每到一处,督导组都详细了解经营场所的食品贮存、环境卫生情况,查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认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有无进货台账、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等。督导组对两家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宣传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