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下来的树
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还能犯法不成?
告诉你:真不行!
未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证
还真的砍不得,否则违法!
近日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
一男子因此获刑
2021年11月份,刀利明(化名)以4200元的价格,购买了陇川县某村的一片3.43亩的杉木林地。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刀利明雇请陈时(化名)等4人进行采伐,并将采伐的杉木出售给陇川县某木材加工厂。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蓄积为22.199立方米。

刀利明违反森林法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2月1日,陇川县人民法院以刀利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
滥伐林木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或者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
检察官提示
林木资源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即便是自己购买或者是自留山、自留地、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采伐亦不可任性。采伐时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采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