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云龙县104所中小学分布在11个乡镇,大多学校零星分布在偏远山区,驱车从县城到最偏远的学校,要走6个多小时的路程,法治宣传全覆盖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即便山高水远,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秉承“不落下一所学校,不落下一名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把法治和预防犯罪宣传送达每一所学校。
党组高度重视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要求,紧密联系政法各单位和教育行政等部门,持续深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近年来,云龙县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大幅下降,实现了未成年刑事犯罪人数“万人比”排名下降的目标,2022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万人比”排名全省第129名,是全省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县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组织机构保障
云龙县委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在县委指导和支持下,2022年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委常委会同意,推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负责云龙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联系、协调、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领导小组经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了在全县各级学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一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调度、各乡镇预防工作每月一报告的“三个一”专项活动,全县一体化谋篇布局,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积极履行职责。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机构,致力打造“金花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依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能职责,2021年经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实施方案等宣传方案,由全体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挂钩相关乡镇,结合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县人民检察院已实现对全县各级中小学法治宣传全覆盖。
多个乡镇“走在前面、做在实处”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督促全县11个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每月报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督促各级学校针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法治教育。
为实现“文化教育中法治学习不掉线,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不掉线”,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宝丰、民建等乡镇各学校,多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计50余场次,受教师生达上万人次。通过持续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引导未成年人群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良好法治观念,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较好成效,近年来以宝丰、检槽、民建等为典型的部分乡镇持续保持未成年人零犯罪。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特殊制度执行等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职责,不断致力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