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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六个春城”“六大工程”建设12条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2  责任编辑:资朗

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昆明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六个春城”“六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自觉为“六个春城”“六大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检察服务和保障。《意见》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检察工作机制3个方面制定了12条护航“六个春城”“六大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和《昆明市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呈现的新趋势新特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意见》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进,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现实需求联系起来思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服务发展、维护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昆明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当好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聚焦“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在“三个定位”中出实策,在检察履职中求突破,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更高质量融入昆明跨越式发展大局。

《意见》提出,要以更有效、更有力的监督方式,确保检察工作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有效保护自贸试验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各类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知识产权。正确对待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把握创新创业的高风险特点,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容错机制,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同时,进一步创新履职,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前沿技术,为跨域诉讼、远程庭审、电子送达、执法协作、检察管理等提供强大技术支撑。不断丰富“昆检慧视·勘检办案”、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站等实践运用,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大数据视觉智慧应用新模式。

《意见》要求,坚持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中,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权益、助力续航发展。立足昆明“强省会、兴口岸”发展新布局,结合“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需求,建立起“口岸检察”为窗口、“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提升为支点、昆明中央法务区筹建为延伸的跨区域跨层级检察一体服务保障格局,更深层次推动平等、开放、合作的检察供给侧创新,推动构建国际口岸城市司法保护体系。

《意见》提出,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守护好昆明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突出解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更加注重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权利救济,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检察职能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在劳有所获、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的监督履职中,把检察温度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意见》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全面履职,把更好履职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承担任务,精准提供服务,形成两级检察机关同步安排、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法治之力服务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推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可能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经验总结、案例培育和理论研究,建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重大事项专题报告制度,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增强服务保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个春城”“六大工程”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昆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助推“六个春城”“六大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