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4日,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就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审查过程,主要证据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审查意见。随后,涉案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附带民事法律责任,对挖塘养鱼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修复。参会人员就案件的法律适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方面发表各自的意见,听证员充分讨论形成一致听证评议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件的处理决定。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依法促进生态环境治理,防止国有土地资源流失,同时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守护地方绿水青山。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考虑当事人陈述意见及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检察官提醒
耕地红线是国家为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而划定的最低保障线。按照国家政策,耕地红线内土地只能从事农事耕作和农业生产,不能用于建设或其他非农化事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为避免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广大公民应提高法律意识,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占用其他土地时,应提前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审批范围内合法合规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