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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奏响南盘江“生态协奏曲”
发布时间:2023-03-01  责任编辑:汪雨春

昆明市宜良县境内有一条南盘江,她不仅哺育了世代宜良人,也具有不可替代的自然调节功能、生态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近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芶某某进行增殖放流,助力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芶某某携带自制的由蓄电池、控制器、网兜组成的电鱼器,到南盘江宜良县北古城镇小龙兑村段电鱼。等他“收获满满”准备离开时,在路上遇到了巡查民警,芶某某被“人赃俱获”。

芶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和生态资源恢复费用,并需向相应水域投放价值约15000元鱼苗,以达到修复生态要求。

检察履职

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磋商后,确定由芶某某在南盘江宜良县北古城镇小龙兑村段进行增殖放流。在向当事人阐明其行为对生态造成的危害后,芶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生态修复的重要性。

近日,芶某某在渔政部门指导下购买了鱼苗,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完成了增殖放流。

芶某某的行为已破坏本地渔业生态环境,鉴于芶某某真诚悔罪,进行了增殖放流,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增殖放流既是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引导群众做法律遵守者、做生态守护者的有力号召,为保护南盘江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