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筑牢边境防线,从严从重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怒江州泸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境罪案,并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旁听。
案情简介
2023年春节前后,被告人黄某某受其老乡“阿祥”邀约,让其偷渡到缅甸打工,并承诺黄某某底薪每月五六千元,做得好可以赚到每月十几万。黄某某表示愿意后,先后邀约了被告人廖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又邀约了谢某某。
2023年4月6日,4人在江西省龙南县汇合后,于4月7日下午到达昆明,准备从腾冲偷渡出境。当天,腾冲人(具体身份不详)让被告人欧某某将上述四人从昆明运送到腾冲,欧某某便联系被告人胡某某安排驾驶员将上述4人从昆明运送到保泸高速瓦房收费站出口,再由欧某某转运到腾冲,于是胡某某联系了被告人王某某驾车运送。4月8日,泸水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民警先抓获前来接人的欧某某后,紧接着抓获了王某某等车上人员。
另,被告人欧某某在腾冲人的安排下多次联系被告人胡某某从昆明运送偷渡人员到保山市区、瓦房收费站、老营等地,再由欧某某转运到腾冲,其中胡某某自行运送两次,其余安排驾驶员运送,安排被告人密某某拉运四次,并获得高额报酬。
法院判决
综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欧某某、胡某某、王某某、密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两年、十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某、黄某某、谢某某、廖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六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