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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雇主要不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9-04  责任编辑:汪雨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情况日益增多。比较常见的是,雇主雇佣驾驶员为自己运输货物。那么,运输途中,雇佣司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雇主要不要赔偿呢?

案情回顾

被告谭某是原告梁某的雇佣司机,近日,谭某驾驶梁某的货车在运输途中与廖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相撞,造成廖某及其同乘人员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大队认定,谭某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梁某、谭某应共同赔偿廖某和陈某各种费用38000元。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后,梁某实际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2200元,谭某实际支付费用合计16458元,现梁某起诉要求谭某支付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垫付的各项费用合计38000元。

裁判结果

谭某作为雇员,其工作受雇主梁某的安排和指示,事发当天谭某驾驶案涉车辆在道路上行使,梁某乘坐于该车辆上,根据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谭某因违反超车规定及会车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谭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致发生此次交通事故,其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应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梁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及运营车辆的实际受益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提醒及注意义务,但梁某疏于安全防范,尤其在谭某违规操作车辆时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及注意义务,其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法确定由谭某自行承担70%的责任,梁某承担30%的责任。

故对于案涉事故,谭某、梁某共支付赔偿款38658元,梁某应承担11597.4元,谭某应承担27060.6元,现梁某支付22200元,已经超出其应当承担的范围,故法院最终判决由谭某向梁某返还赔偿款10602.6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官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应当规范工作方式,恪守注意义务。在雇佣活动中,一方面看似和交通事故毫无关系的车主,却会因为与驾驶员之间的雇佣关系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货运司机的雇主,不仅负有选任合格雇员和监督、管理雇员以及定期对雇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而且还应当为营运车辆及时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来化解分散自己的赔偿风险;另一方面,发生致人损害的事故后,并非所有的法律后果都由雇主承担,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