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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首例!架设VOIP设备帮助实施诈骗,2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7-12  责任编辑:符晓

7月10日,怒江州泸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并进行当庭宣判和判后释疑,取得良好的审判效果。

2023年2月,被告人黄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一位昵称为“CSA”的网友,得知架设一套鼎信语音网关固话电话设备(简称“VOIP”)可以获得高额回报。

黄某某同妻子石某某一起在家里架设一套“VOIP”设备,网友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对该设备进行了调试,并在二人的电脑上安装了反定位软件。设备投入使用后,网友所属的涉诈团伙利用该设备拨打诈骗电话,骗取多名被害人的财物;黄某某、石某某则负责提供设备定时开关机、运维及续费等服务,并多次通过某软件收取涉诈团伙支付的虚拟货币,再兑换成人民币。二人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缴纳刑罚执行保证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非法获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量刑情节,分别对二被告人判处刑罚,没收所查获的电脑装备及VOIP设备,对退缴的违法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近年来,通过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持续高发,诈骗方式层出不穷,本案为辖区内第一起通过架设VOIP设备协助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行为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警醒的态度,坚决抵制诈骗分子的入侵,更要抵住高额回报违法行为的诱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守护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