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曲靖市委“构建曲靖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正式签约。

近年来,曲靖中院立足审判职能,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宗旨,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少年司法工作始终,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与团市委通力合作,联合组织心理咨询师团、传统文化讲师团到少管所开展系列帮教活动。
成立全省首家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方案,联合建立留守·困境儿童示范点、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关护等延伸工作,形成一套曲靖特色少年审判工作模式,为未成年人维权构筑起坚固的司法防线。

为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力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曲靖中院联合共青团曲靖市委签署“构建曲靖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
该协议扩大合作范围,将服务内容从刑事案件办理扩大到民事、行政案件领域,服务对象从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延伸至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以及未成年人涉案家庭。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共青团内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专门机构,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背景调查,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心理评估,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等方面提供社会支持服务,旨在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与帮教维权社会化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合作支持体系。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拥有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协助法院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帮教、社会观护、家庭教育等工作。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领域和范围,为构建涵盖未成年人警务、检察、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社会支持体系提供经验,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资源整合
“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家庭教育普法宣传”“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等专项活动在与共青团市委的合作下将更深度开展。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当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更加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借助社会力量,解决帮教维权实际困难
进一步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关爱,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更好地从青少年角度收集家庭矛盾预警信息,深入研判未成年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向党政及其职能部门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出政策建议,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当天签约仪式后,曲靖中院少年庭在审理一起涉少校园欺凌犯罪的上诉案件中,向曲靖市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发出首份《委托函》,就全面了解被告人生活监护情况、家庭教育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两上诉人、被害人分别进行心理疏导等事项进行了委托。
庭中引入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辅导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心理辅导。
庭后,曲靖中院联合共青团曲靖市委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出监护人存在问题,声明管教责任,并就提升法治意识、加强亲子沟通、关注心理健康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