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在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少年“圆桌”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罪案件。
歧路少年落入“帮信”圈套
17岁的小李辍学后,没有固定工作,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自称“小霍”的陌生人以1000元一张的价格向其购买银行卡。没有收入来源,又想轻松挣点零花钱的小李并未意识到其中的危害性,便当即同意,并与刚成年的朋友小杨一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和一张新的电话卡,并将“两卡”交由“小霍”使用。
一段时间后,小李偶然看到楚雄市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被抓的新闻,小李瞬间慌了神,马上联系两名同伴共同商量对策后,决定挂失补卡。补回银行卡发现卡内有16200元,将其取出用于个人消费。
圆桌“帮教”助少年迷途知返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圆桌审判”模式,让公诉人员、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围坐一起,“面对面”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压力。
法庭:被告人李某,由于你是未成年人,无论法庭如何判处,希望你在未来的日子里,矫正自己的三观,充分认识到不做违纪违法的事。被告人的家长,法庭也需要向你强调,希望你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传承优良家风,引领孩子在未来走上一条自食其力的正道。
楚雄市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庭审中专设庭审教育环节,使未成年被告人知晓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处罚性,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真心悔改,顺利回归家庭、社会。
小李说:“通过庭审教育,我已经深刻吸取了教训,充分认识到不应该因想‘赚快钱’而一时头脑发热,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触碰了法律红线。在各位老师的帮助下,我一定遵纪守法,踏实勤勉地和父亲一起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
其父亲也表示将好好引导自己的孩子,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此次庭审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法庭宣布本案择期宣判。
学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成年人及家长要时刻对新型犯罪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正确认识网络、利用网络,切莫贪图小利,轻信他人轻松赚钱言论,误入帮信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