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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警方“六级联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8  责任编辑:符晓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普洱市镇沅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立足辖区治安规律特点和公安工作面临新形势,积极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六级联调”模式,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年内通过接处警、走访排查、单位联动等方式排查矛盾纠纷57起,成功调解54起,调解成功率达94.74% ,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实现“零发生”。

一层级为警地融合“交心调”

针对一般性家庭矛盾纠纷,充分利用社区民警,村委会人熟、事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到当事人家中,拉家常式交心谈心,让当事双方明白利弊,消除隔阂,使农村地区的警情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纠纷第一时间得到调处,求助第一时间得到服务。

二层级为派出所牵头“普法调”

针对纠纷类警情,以接处警民警为主,属地村委会配合,通过询问、协商、普法宣传、悉心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提出各自的诉求,共同协商,以法、理、情相结合的人性化调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解决方案,引导当事双方化解矛盾,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今年2月18日,辖区村民杨某与刘某因地界问题产生纠纷,民警深入了解事情原委后,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人性化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实现“1+1>2”的效果。

三层级为综治联动“介入调”

派出所与综治办和司法所联动,积极推进“三调入所”工作,将调解室前置至派出所,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整合,让群众参与调解时,不必再跑多个部门,从“联动”到“入所”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

村民张某与李某因离婚问题发生言语争吵和肢体冲突,遂报警处理,派出所及时联系综治办、司法所介入调解,依托人民调解制度,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意见和理由,牢牢抓住所争议的焦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指导双方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四层级为职能部门参与“座谈调”

针对职能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出的矛盾纠纷,由部门负主体责任。根据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座谈的方式,由行业部门主导、综治、派出所、司法、村委会等部门协同配合,将多元解纠融入座谈过程中,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和执行合力,推进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年内,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慎损坏村民李某的房子,李某阻碍施工。综治、派出所、司法、交安等部门和村两委对企业和村民释法说理,将当事人及公司负责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既维护村民合法权利又保证企业施工顺利开展。

五层级为党委政府主导“联合调”

对重大疑难纠纷,由党委政府牵头,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专访、专题研判和处置化解,各职能部门针对化解纠纷的症结点,聚焦双方难点问题,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双方进行相关的法律政策疏导,着眼摸排化解矛盾背后的利害关系,化解矛盾纠纷。

六层级为部门+领导“包保调”

对一时难以化解的复杂重大矛盾纠纷,落实包保部门、包保领导责任,以“专班办、专案查、专业解”的方式,查清矛盾根源、争执焦点,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实行全程跟踪,多措并举调处化解,努力做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特殊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