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剑川县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围绕“新形象、新模式 、新方法、新要求、新气象”目标,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通过创建活动把基层司法所建设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真正做到“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预防,矛盾纠纷早处理”,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能够在基层落地生根。
新形象 司法所建设规范化
剑川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党建促工作、谋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争创“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中严格督促甸南司法所和沙溪司法所按照规范建设标准要求,设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远程会见等功能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
新模式 突出多方联调机制
整合基层司法所、镇综治办、派出所和各村网格员力量,对两个镇的镇、村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及时换届调整,其中甸南镇共有18个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140名,调解员信息录入完整率达100%;沙溪镇共有16个人民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137人,调解员信息录入完整率达100%。
同时,积极发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与群众联系的“一根线”作用,建立以朱柳村为代表的“五老乡贤”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和以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及村网格员为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队,同时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共同编织一张温暖的法治服务网。
新方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在乡镇积极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依法及时就地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处到位,做到“应调尽调”。近三年来,在司法所的指导下甸南镇和沙溪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890余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100%,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新要求 抓好重点人群管理
强化重点人群日常管理管控工作。社区矫正方面落实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请销假制度,坚持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了解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连续14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中,落实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备案和跟踪制度,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一人一册”精准帮扶及分类管理,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新气象 普法工作形式多样
推行“法律明白人”上墙公示制度,由司法所长和法律顾问及村“两委”工作人员组成“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村村有顾问,户户能调解,人人能咨询”。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利用重点节日、重点时段,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把“八五”普法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
下一步,剑川县将继续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方向,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枫桥经验”在基层工作中遍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