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意识,制定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致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决把涉企案件经济影响降到最低,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近日,丽江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古城区工商联、古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
丽江某公司在承包经营某医院食堂的过程中,因双方发生分歧,经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该公司便请求古城区工商联予以协助解决。古城区工商联将该情况向市工商联进行汇报,市工商联随即与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接。该案系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丽江中院对此高度重视,从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诉累,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考虑,决定邀请市工商联、古城区工商联、古城区人民法院共同参与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在向当事人双方了解事件原委后,为了尽快为当事人解决问题,避免出现更大的矛盾冲突,法院特邀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释明法律关系,认真解答提出的问题,并针对该事件协商的矛盾点,从法、理、情3个方面进行积极引导,提出调解的专业性意见建议。在工商联工作人员和法院特邀调解员的积极努力下,某公司与某医院于3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古城区人民法院对双方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起纠纷以双方皆满意的结果顺利化解。
纠纷化解后,该公司负责人由衷地说道:“感谢法院、工商联为涉纠纷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及时为我们解决问题,你们的耐心与细心、公正与专业,让我们非常感动。”
市工商联表示,通过“法院+工商联”调处模式联动化解纠纷,既实现了法院与工商联的优势互补,又展现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服务意识,为民营经济纠纷化解提供全新模式和便捷通道。
下一步工作中,丽江中院将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对接联系,同时加大对基层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力度,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格建设,进一步凝聚法院与社会组织联动、共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助推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