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市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市乡村组”四级书记责任,直面群众,量身定制明确措施,全面启动强基补短板“扫盲式”法治宣传教育,迅速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深入开展“组团式”普法
由乡镇(街道)相关中心站所干部职工、政法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建成立村(社区)级法治宣传队;从政法单位、行政执法及其他国家机关、公共法律服务等部门中选取法治业务骨干,组成多支由处级领导带队的专项普法工作队。
深入开展“挂包式”普法
各级各部门以挂联乡村振兴村寨为基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每季度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本部门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广播式”普法
政法各部门选择典型案例编辑5到10分钟“空中说法”音频资料,定期向公众推送。同时组织各村小(居)组通过村内大喇叭定期、持续播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深入开展“点穴式”普法
市级各执法、管理、服务单位通过在工作中普法和集中普法等形式,对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点穴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
深入开展“引领式”普法
要通过“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一村一顾问”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案例式”普法
要建立市级“以案释法”案例库,由市融媒体中心通过文山市广播电视台定期播放,同时供给市、乡镇法治宣传队和各层级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深入开展“点单式”普法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重要产业法治宣传;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赢“七城创建”战役、推进“城管革命”,组织开展城市拆临拆违、烂尾项目整治、小区治理等点对点法治宣传,营造优良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