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在普洱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全面掀起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热潮,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自觉行动上,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信访工作。近日,普洱市《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思茅区世纪广场举行。
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凌云出席活动并宣布《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曦明出席活动并讲话;普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张鹤翔主持启动仪式。
活动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构建完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实现了信访工作领域全覆盖,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成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活动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宣传贯彻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要积极构建完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要规范和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要构建完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要着力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
活动要求,《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学习,坚持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要着力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进行《条例》宣讲,推进宣传引导效果,特别是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有权威性、针对性的宣传解读,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干部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信访的基本程序、知晓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要加强落实督促检查,切实将《条例》实施情况作为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打开新局面、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