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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1个人!全国“新时代政法楷模”云南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4  责任编辑:汪雨春

关于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云南省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6号)要求,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共同组织开展了我省推荐评选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新时代政法楷模”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集体研究的方式开展了推荐评选。省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级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严格考察,择优确定了我省推荐对象并予以上报。

经全国新时代政法楷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我省推荐的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委政法委作为全国“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正式推荐对象;普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昌鸿同志作为全国“新时代政法楷模”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按照推荐评选程序,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以上1个集体和1名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全省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2月14日起至12月2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省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及传真:(0871)63992921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省委政法委政治部(队伍建设处)

邮政编码:650000

云南省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