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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做实综治中心规范化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2-06-08  责任编辑:汪雨春

保山市施甸县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党建引领,传承杨善洲精神,按照市提升“两地”工作布局,统筹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综治中心、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三个平台,实体化运行,着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狠抓组织体系建设,规范三中心服务阵地“施工图”

聚焦“建”,制定规范建设文件,采取“1+2+N”模式,综治中心与同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等多中心为“一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一中心多用”。

规范组织架构,打造治理集约“指挥部”。县级层面,县委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高位推动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乡(镇)层面,党委政法委员担任综治中心主任,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为副主任,二级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村级层面,总支部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副支书为常务副主任,村综治维稳员为副主任,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成员。

规范阵地建设,打造为民服务“四合院”。在选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综治办公用房、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法庭、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场所成立各级综治中心。

在规划方面,重点突出功能设置科学、结构布局合理。严格“四室、七统一、十有”标准,县级综治中心依托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面积达1086平方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配备完善;13个乡镇全部挂牌成立综治中心,设置标识标牌,村(社区)综治中心与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在设计方面,新建及改扩建的“三中心”一平台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等“七统一”,做到“十有”建设标准,结合施甸县党建元素、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乡村旅游等实际,做到一乡一规划,一村一方案。

在功能方面,设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县联调中心为枢纽平台,一体两翼分别打造北片水长和南片姚关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统筹13个乡(镇)、138个村(社区)、9个专业行业调委会、15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矛盾纠纷“大调解”集群。

规范网格管理,打造源头治理“岗前哨”。细分服务管理单位,优化县级网格1个、乡(镇)级网格13个、村(社区)网格138个、村民小组网格1323个、十户联防群组网格7198个。结合城市网格实际,把7个城市社区划分成40个网格,实行党建网、创卫网、创文网、创民网、基层治理网等多网合一,成立施甸县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推动创文、创卫、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走深走实,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

严抓保障体系建设,绘制三中心三级运转“流程图”

聚焦“用”,建立“发现问题、交办督办、协同处置”体系,打造“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基层治理闭环运行新路径,真正实现了流程化管理。

科学定位职能,解决“做什么”的问题。把三中心定位为全县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平台。紧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法律公共服务、基层平安联创等职能,将县级三中心定位为“指挥实施”平台,集约“综治+网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讼源治理+分析研判+信息化+法律公共服务”模式,实现分析研判、监控和指挥调度等功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乡(镇)三中心定位为基层治理“实战处置”平台,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会治理网络。村(社区) 三中心定位为一线“基础服务”平台,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社会治安、矛盾纠纷、便民利民等工作中存在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堵心事,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统筹调配人员力量,明确职能分工,保障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中心正常运行。施甸县委批准成立施甸县综治中心,抽调16人进驻综治中心,核定了3名专项事业编制,配齐配足县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乡镇调配整合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社工站等人员力量182人进驻综治中心;村级综治中心由综治维稳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组成综治队伍1601人,整合234支45116名志愿服务队、157支2124名群防群治队伍、外卖小哥84人力量,充实源头治理队伍。

健全工作机制,解决“怎样做”的问题。以三中心为平台,建立“综治中心+网格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工作体系。建立首问负责、协调配合、工作例会、情况报告、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6项工作制度。整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腾视讯、云视讯,整合监控探头资源29443路,购置无人机3架、4G无线高清图传设备1套、高配无人机地面工作站2套、4G移动上网终端12台,“雪亮工程”在县级平台正常运行,县、乡(镇)两级综治视联网全覆盖。

县级把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划分为综合协调、网格化管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3项工作,每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对应股室长及以上工作人员具体牵头负责。

乡镇把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分为综合协调、网格化管理、矛盾多元化解、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社会工作等6项,成立党支部,综治、社保、民政、司法等业务部门进驻开展日常事务工作。

村(社区)综治中心统筹基层综治维稳人员,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先行组织调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综治中心。网格员入户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综治中心受理分析研判,警务类分流公安机关研处;非警务类分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矛盾纠纷按照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三次调解,调解未果上报同级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分流相关部门调处。

实抓重点工作成效,展现三中心实体运行“效果图”

聚焦“实”,建管并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三中心互联互通,多层次地为百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统筹协调、司法示范引领、部门联动合力,纠纷多元化解,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多元联动化解,从源头上避免调解未果和久拖未决案(事)件发生。

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行动态化排查、闭环式管控、多元化调处,全县各级中心“线上线下”三级三次全域畅通,共组织化解婚姻家庭、经济合同、损害赔偿等各类矛盾纠纷3013件,调解成功2226件(其中诉前司法确认2126件),努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重点群体管控精准化。开展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四个专项行动,对全县在册2823人吸毒人员、102人社区矫正人员、329人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精神障碍患者、9023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34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391人信访人员权益等特殊人群进行重点帮扶和管控。55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31名县级领导包案化解稳控,确保全县和谐社会稳定。

网格服务管理精细化。施甸县有76个单位党组织、1295名党员到社区开展“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参加创卫创文等工作11655人次,覆盖群众10万人次;启动网格员“访千家”专项行动,对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矛盾纠纷主动发现、主动帮扶救助、主动关爱照护,通过小网格推动大治理,收集群众诉求5749条,服务群众事项10万余件,98%的群众诉求在社区得到解决。落实网格化管理348402人,探索“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

服务群众平台便利化。完善县级承接事项1513项,乡镇承接事项1145项,村(社区)承接事项5796项,施甸县各级服务中心为民受理和办理事项达59余万件,接受咨询4.7万人次;施甸县“12345”政务热线受理群众诉求1626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