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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配合再升级 检警协作同发力
发布时间:2022-04-01  责任编辑:尹润云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两家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近期,昆明多个县区陆续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盘龙区

3月24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会议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对检警常态协作新模式的有力探索,对推进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双方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积极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推动业务共商、队伍共建、理念共融,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默契,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官渡区

3月24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会议指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新要求、新期待的有力体现,是新时代检警关系的最好体现,能够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检警双方协作配合,推动双方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把《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落实好,确保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的方向正确;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坚持同心同行,同向发力;要进一步强化协作,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嵩明县

3月24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与嵩明县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仪式暨案件会商研讨会。

            

双方对《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会签,就办公室工作目的、工作职责、信息共享、繁简分流、业务学习等方面内容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明确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启用为新起点,紧紧围绕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开展工作,为侦查工作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监督保障,合力提升检警执法规范化水平。

              

下步,双方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监督质效,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合力,更好实现双赢共赢,为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石林县

3月25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林县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并会签了《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的工作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局科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是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共识,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点。

                    

挂牌、会签仪式结束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与会双方就电信网络诈骗涉及新罪名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讨,进一步统一了办案标准。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重要平台作用,通过数据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等机制,共同推进刑事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建设。

禄劝县

3月25日,禄劝县人民检察院与禄劝县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商议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禄劝县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就今后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讨论。

                  

下一步,双方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通过信息共享、业务研判、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方式,持续强化检警协作,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努力为禄劝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