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浅的笑容,端庄得体的衣着,给人一种清风拂面的舒适感,法官余华芬被大家亲切称为“余姐”。
无论做人还是做事,余华芬总在用一言一行诠释着真水无香的深刻意义。
大学毕业后,余华芬直接被分配到农村法庭,她办理的案件也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琐事,余华芬说每当办完一个案件,乡亲们就不再称她为法官,年纪小的的叫她余姐,年长的叫她小芬。余华芬说:“每每这时,我总觉得有一股股暖流涌上心头。”
时至今日,余华芬也还经常想,如果没有“以民为本,以法为信”的坐标,乡亲也许一直会称她余法官,但对于她来说,这称呼远远不如“余姐”“小芬”这般舒坦。
“轻轻的微笑、温暖的行动、浓浓的情怀、无私的奉献。”正如宣威市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助理说:“我喜欢余姐不是喜欢她头顶上那些耀眼夺目的光怀,而是喜欢她用自己的情操和人品照亮了那些光环。”
什么是干净?甲骨文之“干”,本义是盾牌。“净”,从水、争声,本意为清洁。
“你审理过那么多案件,就真的‘不湿鞋’吗?”余华芬笑着说:“30多年的法官生涯,过手几千件案件,送火腿、鸡蛋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作为一个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泥腿子法官”,余华芬说她看到那些当事人,总会想起自己在农村辛勤劳作而换不到几个钱的父母和亲友,哪还忍心接过那虽然不值多少钱的鸡蛋或火腿?
“那有钱人、大老板送来的总可以收吧?”说完这句玩笑话,正在有些懊悔的记者没有想到余华芬一下子激动起来,“筷子不重打断腰,酒盅不深淹死人。”余华芬接着解释说,作为多年的刑事法官,她审理过多起因收受钱财被送上被告席的官员,所以听到这类话总忍不住。
余华芬说,30多年来,她办理的案件,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可以说每个案件都有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但她始终坚信: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就是要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清廉执法。
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一个朋友受被告人家属的请托,向余华芬送了3000元钱,而当时她的月工资还不到300元。她还是毫不犹豫对这个朋友说:“你还不如把这个钱赔给被害人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这位朋友趁余华芬不注意,把3000元现金放到余华芬办公桌子下就走了。最终,余华芬将那“退不回去”的3000元钱交给了单位处理。
“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我宁愿做个‘不懂人情世故’的法官。”余华芬说她相信那些曾经误解她的亲友,终究会理解的。
宣威有个经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徒杜某,当地人唯恐避之不及。
一天,杜某在一家小馆子敲诈勒索时,遭到顾客李某的反抗,最终杜某被打死。那时,才从办公室到刑庭工作的余华芬接手了这个当时争议很大的案件。一种观点认为,即使死者为“害乡里”、称王称霸,被告人打死了人,也该判几年刑;另一种观点认为,李某面对不法侵害,不但保护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还为民除了害,精神值得提倡,应判无罪。
接手案件后,余华芬对该案发生的背景和杜某致死的特定环境做了细致分析,最终依法宣告李某无罪。
说到初办刑事案件时,余华芬说面对一摞摞让人总有些眩晕的卷宗,她把它当作侦探小说来读。一页一页地翻,一句一句揣摩,不时还记下笔记、找出情节,推敲疑点。
2014年8月,余华芬被安排到审判监督庭担任庭长。年底,单位决定对审判部门巡回办案纳入绩效考核加分,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余华芬对审判部门自行报送的巡回案件,采用电话找当事人核实的方式认定。
2019年,余华芬被安排到脱贫攻坚一线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她说一年多的驻村扶贫,让她更加明白了“人民群众”四个字的分量,为民者民向往之,只有心中装着老百姓,才能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