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楚雄州禄丰市公安局对涉电信网络诈骗坚持严处重罚,12月14日,依法开出新法实施后全州首张“罚单”。
当日,川街派出所接禄丰市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指令,称在恐龙山辖区内有两名人员疑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川街派出所火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研判,迅速掌握违法人员的行动轨迹,并于下午在禄丰城区出租房内将违法人员罗某抓获,当场查获银行卡3张,手机1部。
经查,罗某在明知个人名下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卖给朋友施某,并获取了500元利益。通过调查,12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一起涉万余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人3800元被骗资金就转入了罗某出售的其中一张储蓄卡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罗某涉嫌非法出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禄丰市公安局依法没收罗某的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开出了新法生效后的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