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的王某因轻信他人承诺的报酬,将银行卡借给他人,最终自己沦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11月1日,会泽县公安局上村派出所在断卡行动中发现线索,辖区闸塘村的王某利用银行卡帮助诈骗人员转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获悉线索后,上村派出所于11月3日联系王某到所接受调查。经讯问,王某如实交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代,10月21日他接到一个自称刘某的人的电话,问其办不办信用卡。在对方承诺帮助他还信用卡费用并支付1500元报酬的诱惑下,王某放下防备,按照对方的指导下载了一个软件,将自己的银行卡和银行App密码提供给对方,对方利用王某的银行账户先后多次从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内转入涉诈资金198万余元。然而,让王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的承诺还未兑现,自己就被闻讯而来的公安机关抓获。
王某到案后,为进一步扩大战果,民警通过反复研究比对,认定在昆明活动的刘某为当初向王某借用银行卡的嫌疑人。11月5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民警赶往昆明将刘某、秦某、邱某等3人成功抓获。经审讯,3人如实交代了通过联系人员以办理信用卡需要刷流水为由,以支付高额报酬的方式骗取他人信任后,获取对方银行卡信息,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或便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刘某、秦某、邱某等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广大群众平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及相关证件,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参与其中,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可能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落得个得不偿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