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文山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在微信群内转发暴恐音视频。
都2022年了
还有人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在微信群传播暴恐音视频
接到群众举报后,文山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在西双版纳打工的马关籍王某某出于好玩心态,将其工友转发给他的一段时长30秒的暴恐音视频转发到了“文山某服务站客户交流群”内,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
违法人员王某某说道:“之前,有个人发了一个暴恐视频给我,我就转发在我的微信群里,当时微信群里的朋友就发信息跟我说叫我删除或者撤回。因为发出己经超过两分钟就无法撤回了,我就把它删掉。后面公安机关找到我,我才知道自己惹祸了。”
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近日,文山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民警将违法人员王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经询问,王某某对其非法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暴恐音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违法人员王某某说道:”现在通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我才知道发这些暴恐视频是违法犯罪的,我发这些视频在社会上造成了相当不好的影响,我在这里向广大市民道歉,说一声对不起。通过我的这件事情,我希望我的亲戚朋友、身边的人、任何人都不能发这些暴恐视频,哪个发着哪个传播着,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文山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同时,文山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暴恐犯罪举报线索的奖励办法,对提供该案重要线索的群众肖先生给予2000元奖励。
群众肖先生表示”今天获得公安机关的奖励,我感到很荣幸。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公民这是我应尽的义务,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做好这方面的事,为维护好文山的社会治安尽微薄之力。“
文山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田维云提醒:”传播或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的,可以处罚10天到15天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非法持有或传播的暴恐音视频达到5个以上、或者20分钟以上的,那么就构成刑事犯罪,就要受到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举报此类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根据云南省群众举报恐怖暴力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规定,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最高可以奖励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