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昆明交警支队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停车行为的同时,推出系列柔性执法举措,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整治违停
“抓整体”,坚决整治违停行为。昆明交警坚持“严管、严处、严防、严治”并举,紧盯城市主干道、重要支次道路、商业中心区、地铁出入口、学校、医院周边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道路,把违法停车纳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管理整治,先后制发《COP15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执行方案》《COP15暨建党100周年安保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等,严格依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全力规范动静态交通环境。
“抓分类”,科学管理停车秩序。结合违法停车对交通正常运行造成的干扰和给交通安全带来的影响,昆明交警按照“分类别管理、分层级处罚”原则,于2021年3月1日制发《关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社会效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违法停车管理整治。在管理上,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性质实施分类管理。对主城区重点管理道路特别是对城市主干道违法停车行为,依托路面执勤警力和科技管控设备进行全天候“零容忍”查处;对支次道路的违法停车行为,坚决落实好公安部改进执法“六项措施”,实行“首违不罚”,并结合“创文”复检工作,持续加大对背街小巷违停行为的清理整治;对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公共厕所周边等涉及民生服务的路段,推行“限时停车”“预约停车”等创新举措,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在处罚上,昆明交警根据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影响程度进行递进式管理。对在城市主干道及重点区域的违法停车行为,严格按照罚150元、记3分进行处罚;对在部分支次道路违停的,处罚50元、不记分;对在背街背巷临时停放对交通影响不大的,教育警告并劝离。
加强监管
“抓特殊”,努力规范停车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车辆停放管理,研究制发《关于加强城市主要干道出租汽车停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强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驾驶营运客车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沿街揽客以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行为的管理整治。同时,昆明交警联合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制发《关于加强城市主要干道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沟通对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强化教育培训,倒逼出租车驾驶人文明、安全、守法驾驶车辆。
“抓重点”,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昆明交警紧盯已完成路内停车泊位清理规范的文林街、登华街、鼓楼路等25条道路,研究制发《关于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规范清理重点道路加强管理的通知》,按照“定点劝导与流动查处相结合、现场查处与非现场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不在泊位内停放的车辆,综合采取教育劝离、张贴违法通知书以及现场处罚、抓拍、拖车等手段查处取缔。
规范执法
“抓效果”,兼顾保障民生需求。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严重违法严查严处、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的执法理念,对部分交通秩序影响不大、交通安全隐患较小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省率先推出“20+4”柔性执法措施,对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4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对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等20类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首次违法的只进行警告处罚,对交通秩序影响不大、事故隐患较小的交通违法行为适用下限处罚。
“抓规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缓解执法矛盾,通过强化执法规范培训,教育民警在违法查处教育中做到规范、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老旧小区、社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倾听民意,认真总结市民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反映的停车管理问题,积极采纳市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既做好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工作,又主动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下一步,昆明交警将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强化分级管理、深化宣传提示,在进一步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同时,合理确定分时、错时停放区域,并综合采取“警告”“劝离”“电话短信提示”等柔性执法管理措施,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