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在小湾东镇开展“两进三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下网格工作中,通过走访乡镇网格员发现,2022年4月,村民蔡某某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林草部门行政处罚后,既未缴纳1.5万元罚款,也不补植补种,导致林地受损状态一直持续。
为充分化解行政争议,同时达到保护社会公益的目的,12月2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到小湾东镇生态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就该起案件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听证会上,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耐心细致地向蔡某某释法说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听证,蔡某某接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