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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首例销售假药案
发布时间:2022-11-25  责任编辑:汪雨春

11月22日,由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销售假药一案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销售假药案。20余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执法人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受邀到场旁听观摩。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至3月27日间,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其婆婆林某去世后遗留下一批假药后,出于“不想浪费”的荒唐动机,租用开远市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3号楼3楼3-084的摊位销售“颈肩腰腿疼痛”等假药给他人服用从中牟利4000余元。

2022年3月27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远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时,在上述王某摊点查获其在售的“颈肩腰腿疼痛”等54种共310盒(袋、瓶)疑似假药。经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查获的54种疑似假药中,“颈肩腰腿疼痛”“舒筋健腰丸”“汇源肾宝片”等30种产品共计105盒为假药,其余24种产品不具有药品特征或属于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的药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公诉人在依法讯问、举证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围绕本案案发原因、销售假药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后果、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对假药危害的防范意识3个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在告诫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的同时,也为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药品安全是关乎老百姓“生老病死”的头等大事,因此从严打击销售假药行为势在必行,不仅因假药中存在虚假宣传,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用药安全,更会构成对正规药企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下一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大打击各类制、售、供假药的违法犯罪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