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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办理公益诉讼案1883件!曲靖检察点亮群众“幸福灯”
发布时间:2022-11-14  责任编辑:汪雨春

“3年来,曲靖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原则,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不断增强600万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1月1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俊鸿作主题发布并通报近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3年来,曲靖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83件,其中,诉前程序1777件,提起诉讼56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4件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74件,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51件,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557.7亩。

拓展线索案源 挖掘公益诉讼新动能

自2015年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曲靖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专项行动、专业支持等协作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利益保护,今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招募163名志愿者。3年来,曲靖检察机关与当地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均建立了协作机制。截至今年10月,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参与巡河巡湖68次,督促整改涉水问题84个,办理生态保护与环境资源领域案件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促进曲靖市水生态环境多方位改善。

曲靖检察机关将“等内”案件和“等外”案件相结合,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挖掘公益诉讼新动能。开展“学党史 护英烈”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开展“服务曲靖绿色发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曲靖绿色发展。

增强公益保护合力 助推地方性法规实施

做好以“监督”促“监督”工作,特邀人大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听证会等办案活动,主要领导带头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使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结合《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2020年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部署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两级检察机关对全市133个千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逐一走访调查,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7件。结合《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与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会泽名城保护区内的会馆、街区等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名城保护区范围内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圣宫等文物自然毁损和人为破坏情况突出,缺乏有效修缮维护,向会泽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

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助力水污染溯源治理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基于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事实立案,曲靖两级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小组负责专案协调、工作联络及线索摸排,直接参与案件办理过程。拆除钓台等水上浮动设施120个,自行脱离水域34个,对万峰湖湖面及两岸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湖面垃圾18吨,对万峰湖水上客船和农户自用船进行定期检查,水上船舶全部集中停靠,规范运营管理。

通过参与万峰湖专案的办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做好万峰湖溯源治理工作,于今年1月成立专案组开展南盘江麒麟段、沾益段、马龙段、陆良段水体污染公益诉讼调查工作。专案组重点从污水直排、河道养护、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立案办理。截至11月1日,南盘江专案受理案件线索127件,立案126件,发出检察建议117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66件,办案初见成效。(甘仕恩 邓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