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持续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办案质效,10月27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拟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会,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情况,阐明了本案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就听证评议问题进行发言,侦查人员结合案件事实情节、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发表意见。
听证人员、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对该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不起诉进行充分讨论评议,认为本案符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一致同意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拟作不起诉的决定。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听证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该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希望其珍惜机会、认真悔悟,掌握一技之长,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在现场进行了深刻反思。
针对本案中反映出的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问题,古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社工对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对子女的人格完善与思想素质予以更多的关注,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不公开听证会是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方针的具体体现,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彰显司法温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