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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未检以法之名“未”爱护航
发布时间:2022-10-13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提升未检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

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建成具有五华特色的“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取名为“五华区未成年人关爱中心”,被选为全省五个试点之一,并建立了关爱中心实施方案和运行规则,落实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以该中心为依托的未成年人保护“灯塔”计划被选为2021年昆明市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优秀项目。

2022年3月,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五华示范点在关爱中心落成,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质效。

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分级矫治

结合“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制定《“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并首创《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初步建立了“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通过随案指导、专业辅导、介入干预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对“管不好”的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适当干预教养方式,指导其更好地抚育未成年人成长;对“管不了”的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令》,结合《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教育、引导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不想管”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月,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干预了一起在校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个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检的推广。截至目前,共制发《家庭教育令》20份、《督促监护令》23份。

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宣传品牌

以院领导为主的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搭建“未检姐姐说”的新媒体宣传专栏,从线下宣讲延伸到线上微视频传播。发布的多篇信息被云南检察、昆明检察、昆明发布等平台采用,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筹办“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 五华区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与区法院、区教育体育局开展跨部门、跨行业法治宣讲,每月在昆明教育电视台推出《法护未来》未成年人普法栏目。

共同打造“法护成长 未爱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品牌,取得良好的宣传成效。其中,一名干警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有效推动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途径,推动监管职能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对部分奶茶店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精+奶茶”饮品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管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央视法治在线等媒体平台报道和宣传。

注重做好检察建议制发后的“后半篇文章”,联合护国街道办、市场监管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召开酒吧行业警示教育暨法治宣传会,结合具体个案,为90余名酒吧行业经营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阶段,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聚焦群众关切,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