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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醺”奶茶卖给未成年人?检察官说NO!
发布时间:2022-05-07  责任编辑:符晓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发现,辖区内奶茶店卷起了“酒精+奶茶”的混搭新潮流,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含酒精饮品的情况。

发现此类问题后,五华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当即对学校周边、繁华商圈内多家奶茶店进行调查和暗访,发现部分商家打着“微醺”的旗号售卖含酒精的奶茶饮料,但并未在店内张贴任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或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含酒精饮料的警示。同时,对前来购买含酒精饮料的未成年人未主动核实其身份或进行任何介绍、提醒。在调查人员询问喝“微醺”系列饮料后是否可以驾车的问题后,商家才提示饮品含酒精,饮用后不能驾车。

随后,该团队调查人员选购了三款酒精奶茶分别进行测试,分阶段检测饮用过程中调查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发现,三款饮品在饮后即时呼气检测的数值分别为90mg/100ml、65mg/100ml、85mg/100ml;半个小时后,呼气检测的数值分别为40mg/100ml、15mg/100ml、45mg/100ml。

针对上述问题,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商家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清理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