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底开始,富民县检察院全面推开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并在当日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首次实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该院办案工作区,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释明认罪认罚制度和法律后果,并围绕案件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进行详细阐述,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均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及《认罪认罚具结书》所载明内容无异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当场签署了具结书。
听取意见结束后,该院按照“一案一盘”原则刻录光盘,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以光盘固定录像保证具结过程合法、自愿、真实。
同时,为保障认罪认罚工作更加透明、规范,该院制作了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图、听取意见笔录模板,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规范听取意见过程,让“镜头”见证公正,确保录音录像内容与笔录记载内容一致,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