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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未检探索督促监护 “令”缺失的爱回归
发布时间:2022-02-07  责任编辑:尹润云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联合多方力量探索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落实监护主体责任,优化家庭成长环境,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令”爱不缺位,“令”爱不缺失。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81份。帮助107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102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46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30名未成年人稳定就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方联动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2020年1月,昆明市检察院联合昆明市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引入妇联的亲职教育。

基层检察院也分别与妇联、关工委、民政会签合作机制,加强司法与社会保护的衔接配合,合力保障督促监护的有效实施。如,依托妇联的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为亲职教育提供平台;邀请关工委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讲授家庭教育课程;联合民政举办“家长课堂”;从“基础预防、重点跟进、个案指导、强制教育”四个维度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家庭监护支持体系。

全市检察机关还与社工机构、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等合作,充分发挥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讲师团、职业规划师、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师、学校德育教师的作用,共同构建“检、校、家、社”联动跟进的长效监护干预支持机制。

积极探索扩大督促监护适用范围

全市检察机关在每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社会调查+监护评估”的工作模式,围绕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监护情况、教养方式等开展社会调查,综合评估家庭监护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深刻剖析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侵害的原因,明确涉案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点与“问题家长”的督促监护点。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扩大督促监护适用范围,除了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不捕不诉案件适用督促监护外,还针对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深挖背后存在的监护问题,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为其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机关还将强制报告和督促监护相结合,在医院、学校等单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刑事案件中,细心查找线索,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问题,从而大大拓宽了发现监护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案件发出4份,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发出61份,不捕案件发出26份,不诉案件发出8份,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发出71份;为堵塞监护漏洞,还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发出11份督促监护令。针对即将刑满释放的16名未成年犯,驻未管所司法社工对其家长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未成年犯的顺利回归。

分类施策丰富督促监护执行形式

全市检察机关分类施策,将家庭监护问题划分为轻度、中度、偏重、严重四类。针对不同等级,分别提供支持型、建议型、督促性、强制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制定不同时长、不同内容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针对有责任意识,但教育方式不当的家长,提供支持、建议型家庭教育指导;针对认识不到位、配合度不高、教育水平差的监护人,在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同时,对监护人进行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督促、强制方式监督家长履职;针对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监护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时运用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起诉撤销其监护权。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督促监护+线上帮教”“检察听证+社会帮教+跟踪回访”等多种执行形式,丰富执行内容,做到有“督”有“促”,确保执行刚性。

在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检察官与关工委、妇联工作人员、司法社工等共同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对监护人是否履职进行后续辅导,要求监护人加入“家庭教育指导群”,在线学习家庭教育的内容;每月参加线下团体辅导活动,完成“亲子陪伴、亲子交流”等指定“作业”;定期向“家庭教育指导小组”汇报亲子陪伴情况和自身及孩子的变化。督促监护期结束时,“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就监护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视情决定是否再延长督促监护期限。

例如,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三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因为监护缺失长期沉迷于酒吧等娱乐场所,被社会不良人员诱惑,从强奸罪的被害人转变为介绍卖淫罪的加害人,后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刑事处罚。考虑到她们既是未成年被害人又是涉罪未成年人的双重身份,检察官与妇联、学校、社工,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针对三名女孩,从不同角度切入,分别对她们开展保护救助和临界预防,还为其父母“量身定制”了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在送达督促监护令、当场训诫的同时,要求父母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小组”,既做好对孩子的心理抚慰和性健康教育,同时也要帮助孩子矫正不良行为习惯。市检察院委托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和擅长家庭教育的社工,对三个孩子的家长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包括团体辅导和个案咨询。如以“家庭关系”为主题,帮助家长分析和指导如何建立正确的家庭关系;以“做一个效能家长”为主题,教授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方法;以“改变”为主题,讲解青春期教育及性教育知识;以“提升女性的价值感幸福感”为题,为三位母亲赋能以提供心理支持。

此外,还开展了“家庭教育实训”内容,引导家长们对问题发生的根源进行了探索和觉察,帮助分析和处理现实存在的问题。以“萨提亚的沟通姿态”为主题,帮助家长与孩子建立正确的沟通模式。最后,以“15岁少年的未来发展”和“青春期少年与家长的自我成长”引导家长思考,如何帮助孩子进行生涯规划,鼓励家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孩子进行自我学习和改变。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实时跟进,针对监护人提出的困难、问题和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部分家长从一开始的拒不到场,到逐渐开始反省和反思,积极参与活动,到期满后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继续参加亲职教育活动的请求,希望延长亲职教育期限,以便能学到更多的家庭教育知识。“熊家长”变成了积极改变自我、能与孩子和谐相处的“好父母”。司法社工同时也对六名女孩儿开展了心理测评与疏导、团体与个案辅导,经过一年的临界预防和心理干预,帮助她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偏差心理和行为得到有效矫治。

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后,一些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被深深唤醒,不仅认真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还成为团辅活动的志愿者,努力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需求者到帮助者的转变大大巩固和提高了督促监护的质效。

新的一年,昆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未成年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广泛联动社会力量加入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队伍中来,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的相互融合,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