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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大意!烧饵块引发山林火灾,最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2-12-21  责任编辑:符晓

干活饿了,如果这时候来个烧饵块就好了。于是有人想到就做到,立即安排上了烧饵块,可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行为引发了一场火灾。

近日,丽江市华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荣将镇哲理村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将传统的“坐堂审案”变为“进村办案”,实现了基层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

案件回顾

今年3月,被告人黄某与陈某等人在自家的芒果地里干活。中午,被告人黄某在烧饵块吃的过程中,因风太大,火苗被吹到了芒果地的干草上,不慎引发火灾,后黄某打电话报警,并积极参与灭火。经鉴定,火场总面积为184.9亩,其中位于乔木林地内的面积为181.64亩,位于宜林荒山地内的面积为3.26亩。华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犯失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对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为达到办案与普法并重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吸引了20余名周边村民围观旁听。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达184.9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失火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电话报警并积极参与扑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均出具了谅解书对被告人黄某的失火行为予以谅解,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现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深冬季节,天干物燥,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华坪县人民法院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既依法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又以案释法、以案促教,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爱护山林,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维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对自己的失火行为追悔莫及,可尽管懊恼后悔,也难逃过错追责。该案再次警醒群众严禁在田间野外烧荒和使用明火,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一旦失火烧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