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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口前移,让服务更便利——施甸县人民法院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12-21  责任编辑:汪雨春

自2019年开始,保山市施甸县人民法院就以县联调中心为平台,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打造出服务群众、宣传防范、纠纷化解、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的综合驿站,并通过打通“线上+线下”纠纷化解双渠道,构建起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路径,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打造出诉源治理本土化“枫桥经验”——施甸模式。

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施甸县人民法院自2019年开始“一站式诉讼中心”建设,朝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迈进。建设统筹13个乡(镇)、138个村(社区)、5个专业调解委员会、15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大调解”集群,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实现纠纷从发现到处置“一站式”全覆盖。

在工作中,施甸法院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实现“诉调对接无缝隙、矛盾化解不出村”,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通过把村(居)民调解小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层级进行深化,每级调解处置3次,把“三三制”矛盾调解工作和诉调对接机制紧密结合,实现纠纷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组织调解成功,最终都会由法院当天进行审查并予以司法确认,发生法律效力,进而定分止争,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村、不出乡镇就能维权或化解纠纷。

姚关法庭庭长孙辉说:“姚关法庭根据辖区‘民族、山区’的特殊情况,率先把巡回办案作为一项常规化工作机制推上台前,健全完善若干指标考核机制。在巡回审判中定期开展‘法官说法日’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据悉,近三年来,法庭巡回审判率均达90%以上。自诉前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共有1114件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为人民群众节约诉讼费用约358000元。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姚关法庭对施暴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当事人殴打、恐吓、威胁当事人,并最终令案件妥善调处。截至目前,法庭共发出9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社会效果斐然,辖区家庭暴力案件逐年下降。其中《杨某莲与罗某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八旬老妪惨遭家庭暴力 保护令及时护平安》案例入选2020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法庭庭长孙辉同志被云南省妇联推荐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多元化联动促使效率不断提升

施甸县联调中心着眼多元化解,不断探索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下,引导至纠纷受理分流中心,通过专职调解人员、委派调解及委托调解,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同时,法院还组建了调解速裁团队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以“书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方式,保障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非诉方式降低诉讼案件,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解纷成本,提高矛盾纠纷解决质效。

2019年10月至今,受理诉前委派调解共计725件,调解成功624件,调解成功率达86.09%;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562件,占比90.06%;案涉标的金额约1450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20.90万元;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4.2天,为当事人平均节省诉讼时长75.8天;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74.8%,自动履行金额约867.68万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获当事人纷纷点赞,既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也有效防范化解涉民生重大风险,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施甸县人民法院还通过积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一站服务,集成诉讼辅导、自助评估、多元调解、速裁快审、涉诉信访等功能,努力让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在进一步优化法院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和在线调解平台对接机制中,该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诉讼服务发展新动能,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律师服务平台、在线鉴定、送达、保全平台,主动对接有关单位,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形成覆盖全业务流程的一站式智慧诉讼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据统计,2019年10月至今,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3858件,律师服务平台立案18件,微法院立案71件,电子送达5878件次。

据悉,姚关法庭在诉前调解中还针对诉前调解工作设置“定制调解员、定制调解方案、定制审理模式”的三定制模式,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定制调解员,每案都由员额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定制调解方案,进行繁简分流,专门由一名员额法官负责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