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转入司法救助程序衔接,精准把控司法救助案件救助对象,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行政庭召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与司法救助案件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的较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需要转入司法救助程序,但在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准确把控司法救助对象、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方面的不足。要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程序转换衔接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一案一救助、一户一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实现“当赔则赔、应救尽救”,确保尽早化解社会矛盾。
同时,要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的矛盾。
会议要求,要严格把握好救助条件和标准,做细做实调查核实工作和材料上报工作,坚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