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法庭内外 > 正文
普洱中院“四举措”强力推进警务安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2  责任编辑:符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警务安检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警务安全事故的底线和安全检查的第一道防线,近期,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开展安保工作集中整训。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近日,普洱市两级法院全体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含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参加全省法院安保工作集中整训视频会。普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会后随即召开贯彻落实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保持警觉,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年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抓实抓细各项警务安全保障工作。

规范安全检查标识牌

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警务安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立即将安检标识牌制作规范及说明下发至各县(区),并要求按照规范进行制作更换,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及13个人民法庭均已完成安检标识牌制作及更换。

安全检查业务培训

普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利用抽调县(区)警力进行庭审保障的机会,对该支队全体干警、警务辅助人员以及澜沧县、宁洱县、孟连县部分干辅警进行了安全检查业务培训。

在培训中,着重对安全检查规则、执法细则、安全检查的流程步骤、金属探测仪的使用、X光机常见违禁物品形态及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演示,并对人身安全检查的流程、动作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实战演练。

警务督导和教学指导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能力,普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及各县(区)法院法警大队对机关安检岗位及13个人民法庭进行了警务督导和现场教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求各县(区)法院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普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抓好全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警务安保工作,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警务安全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司法警务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显著加强,基础警务设施设备长期巩固,切实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院机关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