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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非法持有枪支法院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2-10-25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日,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枪案件,开远市公安局组织辖区群众参与庭审旁听,开展警示教育。

法院经审理查明,开远市公安局民警在灵泉办事处花果山村入户走访时,在被告人王某家中发现两支疑似枪支、5颗射钉弹及大量钢珠、铁砂。经鉴定,被查获的两支疑似枪支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民用非制式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不符合配备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民用非制式枪支两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及适用法律条款对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告诫私藏枪支、炸药等物品者主动上缴,鼓励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旁听群众起到警醒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开远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定期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活动,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法治开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