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永胜县三川法庭到松坪乡永红村委会沿所村小组,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处理一桩离婚案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离婚,妥善安置当事人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及时化解了一桩婚姻案件的矛盾。

胡某珍、胡某福居住在永红村沿所村小组,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因此,胡某珍向三川法庭提交了离婚诉讼,要求与胡某福离婚,法庭通过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考虑原被告双方到达三川法庭交通不便,法庭决定采用巡回法庭这一模式,启动“阳光司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作了法庭调查、调处,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被告均同意调解离婚。
三川法庭本着“干部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意识,把巡回法庭开到社区、开进乡村,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三川法庭庭长杨福林说:“近年来,三川法庭到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进行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以此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命案防控,为建设法治永胜、平安永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