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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圈”融合共建,绘就法庭建设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2-01-07  责任编辑:尹润云

元阳是少数民族聚居县,世居哈尼、彝、汉、傣、苗、瑶、壮七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89.7%。近年来,元阳法院始终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切实把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开展审判工作的关键抓手,不断探索和创新“双语审判”服务基层治理的新定位、新举措和新机制,走出了一条高质量法庭建设新“枫”景。

黄草岭法庭作为该院创建“双语审判”的首选地,辖区90%以上人口以哈尼族和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双语接待、双语调解、双语开庭、双语宣判等司法环节成为法庭工作常态,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均等化司法服务,被当地群众称为“双语法庭”。该法庭连续多年被元阳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庭长李佳侯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多次被州中院评为“调解能手”。

校准“三个一”坐标

倾力打造社会治理“前沿圈”

一是下好诉源治理“一盘棋”。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主推作用,依靠当地党委坚强领导,加强与辖区乡政府及相关站所的沟通协调,无缝对接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以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为实践指南,扎实推进“无讼村寨”创建,持续跟进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调解指导、诉调对接等工作,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今年以来,法庭指导村委会调解各类纠纷98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二是织密多元化解“一张网”。深入实施《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3个调解组织、19名调解人员入驻平台参与调解,调解案件128件,调解成功率达95%。如:联合司法所、村委会调处一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经法庭主持调解,136户村民和租户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兑现案款。

三是用活普法宣传“一幅图”。以“双语普法”为载体,抓实绘制“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叠加形成普法“一幅图”。制定普法“路线图”,明确“普什么”,围绕群众亟需的法律需求,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划定年度普法要点,形成普法内容清单。制定普法“时间表”,明确“何时普”,依据法定节假日、赶集日等时间节点,排列各个节点普法内容,构成普法时间清单。制定普法“任务书”,明确“怎么普”,以双语审判为平台,实施“法律六进”,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等活动。今年以来,法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8次,举办民法典等专题讲座7场

树牢“三个零”导向

倾力打造化解纠纷“优选圈”

一是诉服网络“零盲区”。以信息化建设3.0版建设为契机,推动人民法庭“智审、智服、智管”建设,与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同步建成诉讼服务站,配置科技法庭1个,连接四级法院专网,畅通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信息化平台,“云立案”“云送达”“云调解”“云审判”触手可及,双语诉讼服务无缝衔接,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听不懂”“看不明”“弄不清”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今年以来,法庭网上立案7件、网上调解10件。

二是解纷效能“零距离”。率先成立双语调解室,建立“1(双语法官)+3(双语法官助理、双语人民陪审员、双语调解员)+N(双语群众)”调解组织模式,以贴近群众语言方式,“零距离”化解纠纷208件。常态化抓实巡回审判,到田间地头、乡镇集市、边远山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17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分调裁审改革,以程序优化促进效率提升,适用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结案236件,速裁率92.91%,平均审理天数15.5天。

三是案件质量“零差错”。狠抓案件监督管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优化案件节点控制,从源头杜绝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等现象。以审判管理信息化通报为预警信息,组织全庭干警认真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助推审判质效增速提质。持续开展精品案件、示范庭审、优秀文书等各类评选活动,落实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选树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精品。今年以来,法庭服判息诉率97.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发回重审率为零,审判质效稳居全院业务部门首位,零投诉、零上访、零差错成为黄草岭法庭的鲜明标识。

培育“三个双”品牌

倾力打造特色审判“示范圈”

一是育强“双语”人才梯队。建立三项机制,着力培养双语人才。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采取选派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使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建立结对帮带机制,实行“一对一”培养帮带,通过资深法官教方法、传经验、授技巧、解迷津、做示范,在实践中指引,在工作中指教,协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建立激励关爱机制,把年轻干警选派到社会治理、维护稳定、纠纷调处一线进行磨炼,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的,在评优选先、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及时帮助解决年轻干警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问题。近10年来,法庭共培养双语干警5人。

二是育优“双语”办案模式。“凡是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一律使用双语进行接待、立案、调解、开庭、宣判、送达”的司法理念贯穿法庭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双语法官通晓法律专业知识、民族语言和容易获得认同的优势,以双语法官混合搭配组建“双语”审判团队,双语法官编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实现全面融合办案。创优“1+3+N”调解模式,不断优化双语调解室,探索委派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常态化,持续擦亮“双语调解”司法品牌。今年以来,法庭90%以上民商事案件均以调解撤诉结案。

三是育好“双语”文化样板。牢牢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将民族文化元素、生活习俗、民族语言融入法庭文化建设。扎实开展以“参观一次人民法庭”“旁听一场双语庭审”“接受一次双语普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法庭开放日活动,让法治理念、民族团结思想潜移默化深入人心。组织全庭干警走访当地懂民俗、知民俗的村干部和教师,参与完成第一部《办案常用哈尼、彝、傣—汉双语手册》,促进了干警使用双语开展工作能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