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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正义——记云南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桂艳萍
发布时间:2022-10-14  责任编辑:符晓

她,铁面执法,严谨细致地审查证据材料,对涉案嫌疑人精准指控、不枉不纵;她,关爱迷途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教育、感化、挽救迷途“羔羊”。她就是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桂艳萍。

工作18年来,杜艳萍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多件,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100多件,无一错漏。她承办的各类刑事案件,还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媒体宣传报道。

明察秋毫 将“错案”扼杀在摇篮里

2018年5月13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桂艳萍收到了下级检察院上报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杀人案。

初看卷宗材料,该案是一起事实较为清楚的打架过程中开车撞死人的故意杀人案。但随着审查的深入,一些疑点引起了桂艳萍的重视:现场目击证人在指证胡某某撞到沈某某的同时,还撞到了另一个人马某,这与胡某某供述他只撞到一个人的说法存在矛盾。

为查明事实真相,桂艳萍与同事反复查看模糊的监控录像,发现视频中现场人员很多,有三辆车在相互追撵。其中李某某驾驶的微型车一边车灯有一次明显的跳动,像是从人身上碾轧过。

“开车撞死被害人的可能另有他人。”桂艳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时间将发现的疑点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公诉处相关负责人协助参与办案。

桂艳萍通宵达旦地收集整理证据,驻扎派出所与公安侦查人员一同办案,抽丝剥茧、去伪存真,经过3个月的审查追踪,案情真相逐渐明朗。

案发后,在钱某某的指使下,现场斗殴人员串供,指认是胡某某开车撞死了沈某某,误导了侦查方向。因杜艳萍的细致审查,使一起“错案”在审查起诉环节得到及时纠正,撞死人的真凶及其他多名漏网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桂艳萍用责任和担当,擦亮了熠熠检徽。经办案有功,桂艳萍被云南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桂艳萍在全省表彰大会会场

不畏强权 守护公平正义

日常生活中,桂艳萍给人的印象是一个不善言辞、性情随和的人,但在办案中,她却是一个逻辑缜密、为维护司法公正,敢于较真碰硬的人。

她办理的“7·03”专案,是一起重大涉枪、涉弹刑事案件,有多名公职人员涉案。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后,诉讼过程却一波三折。

先是第一被告人李某在看守所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被告人范某、吴某某相继翻供,均不承认李某某参与犯罪。

桂艳萍临危不乱,沉着应对。她迅速调整了讯问提纲和举证方案,重新制定了出庭预案。通过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讯问和围绕李某某的重点举证,使指控李某某的证据链清晰地展现在法庭上,被法院当庭采纳。

同时,在鉴定人无法及时出庭的情况下,桂艳萍积极与法院协商,通知了两名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对鉴定的科学性、枪支鉴定的专业知识进行了当庭说明,逐一解答了辩护人的疑问,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最终,在缜密翔实的证据链面前,一直拒不认罪的李某某认罪伏法,其他涉案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该案的成功起诉,是曲靖检察机关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在曲靖市首开了庭审过程中通知证人、有专业知识的人等多人出庭作证的先河。

驰骋公诉战场,桂艳萍初心如磐。

桂艳萍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铁面柔情 挽救迷途“羔羊”

都说桂艳萍铁面无私,但在面临未成年人犯罪时,桂艳萍却有侠骨柔肠的一面。

2008年,桂艳萍调至未检部门工作。针对新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她专门自学了心理学,并取得了全国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杜鹃花姐姐给小朋友上法治课

就在刚调入未检部门工作的当年,桂艳萍遇到了一件至今令她难忘的案子:一名大一学生,因交友不慎参与了一起抢劫案。

桂艳萍在开展调查时发现,该学生一贯表现良好,参与犯罪是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蛊惑,且犯罪情节不算严重。在桂艳萍依法帮助下,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桂艳萍还与该生所在的学校沟通,让其继续回校上学。

几个月后的一天,桂艳萍坐公交时碰到了这名大学生。车到站时,该学生专门走到桂艳萍面前,鞠了一个躬,柔声说道:“姐姐,谢谢你!”

回过神来,桂艳萍突然落泪了。她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未检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教育、感化、挽救。

多年过去了,那声“谢谢”一直萦绕在桂艳萍脑海,时时鞭策着她忠诚履职。

杜鹃花姐姐研究制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方案

  2012年,年满18岁的刘某某与还未满18岁的付某某怀着对社会的仇恨,在短短10天之内,先后在湖南、广东、云南等地抢劫作案4起。

桂艳萍临时受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人员一起奔赴湖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复勘现场,不仅查明了案件事实,补强了证据链,还对两人的犯罪根源、成长经历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桂艳萍在严格审查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委托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两人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矫治,使他们对社会的仇恨心理得到纠正,在法庭上流下了真诚悔罪的泪水。

该案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进行报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桂艳萍18年矢志不渝遵循的检察誓言。

因工作成绩突出,桂艳萍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先后被授予“云南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7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及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